问题 | 新疆流动人口369管理办法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凡是出租房房主、有可能接纳流动人口的企业、旅馆、店铺、用工单位、用工单位管理者,有义务对来人走人3个小时内报告登记;社区工作人员与民警有责任在6个小时内见面,采集信息或注销上传登记以及9个小时内核查上网或向户籍地通报,6小时内核查时要做到“进屋、见人、看物、查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四十三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制定管理流动人口的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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