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结婚后离婚的,女方一般不需要退还彩礼,彩礼归女方所有。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那么在离婚后,女方就应该将男方之前给付的彩礼依法退还给男方。 一、婚前的彩礼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领取结婚证之前取得的彩礼不算共同财产,视为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二、返还彩礼与过错有关吗 返还彩礼与过错无关。司法解释规定,只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在二人分手后,女方就要返还给男方彩礼;或者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那么女方就要在离婚后将彩礼退还给男方。 三、女方不给彩礼犯法吗? 在一般情况下女方不退彩礼是不犯法的,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当退还彩礼。女方彩礼符合法律规定的退还情况的且不退还的,男方是可以起诉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