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被拘留过的人如果“无罪释放”了是不会有案底的。 刑事拘留,是指特定时期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以下七种情形才会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案底在法律上称为“前科”或“犯罪记录”,《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明确,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衡量一个人是否有犯罪记录,并非根据其是否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来确定的,而是必须由国家专门机关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的。一般来说,只有经法院判决有罪的犯罪对象才有犯罪记录。因此,如果只是被刑事拘留,但是最后“无罪释放”了,那么不会留有案底的。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