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昌市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一、南昌市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流程有哪些 1.申请申请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应当向设区市的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基本情况、拟设立培训单位名称、培训目标、培训规模、培训内容、培训条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等). (2)符合《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条件。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主要管理人员和师资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2.受理窗口提交材料,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4.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5.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6.办理进程查询办事对象可通过行政审批窗口查询电话查询事项办理情况 7.办理结果《保安培训许可证》,有效期5年。 8.送达方式现场送达 二、南昌市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10月13日国务院令第564号) 第三十三条: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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