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证公证认证需要材料主要包括: 1、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如果当事人已经注销户口,还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当事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结婚证丢失,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的文件,如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 3、夫妻双方的照片。通常需要提供近期的一寸半身合影照片。 4、代理人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公证,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理人需要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国人,则需要提供护照复印件。 结婚证公证的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 5、符合结婚登记条件,准予登记,颁发结婚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