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浙江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以上就是浙江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情况。 二、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5年(除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数据来自统计公报)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393元,主要用于计算城镇居民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9373元,主要用于计算农村居民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242元,主要用于计算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 4、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498元,主要用于计算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8372元,主要用于计算误工费、护理费。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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