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证卖药的处理如下: 1、处以罚款:无证经营药品的个人或者单位将面临不同级别的罚款,具体罚款标准根据药品种类、数量等因素而定。 2、没收违法所得:药品销售者将面临所有非法所得的没收处罚。 3、责令停业整顿:相关单位可能会被责令停业整顿,整顿期间不能从事药品销售等经营活动。 4、取缔违法行为:对于严重违法行为或者失职失责的单位或者个人,将面临取缔违法行为的处罚。 5、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需追究刑事责任。 无证卖药处理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药品销售者的身份证明:可以提供药品销售者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身份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经营者身份。 2、药品销售记录:可以提供药品销售记录、销售证明等相关材料,以证明其销售药品的事实。 3、药品来源证明:可以提供药品来源证明,以证明药品来源是否合法。 4、药品质量检测报告:可以提供药品质量检测报告,以证明药品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5、相关证人证言:可以提供相关证人的证言,以证明药品销售者的违法行为事实。 综上所述,提供的资料和证据应当客观真实、合法有效,且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同时,对于药品销售者的违法行为,应该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药监部门举报,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