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方开户籍证明的具体方法如下: 1、当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时,要先拿女方的户口本去女方本地的民政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然后再夫妻双方持户口本到男方当地的民政局进行相关信息的改动,审批后,就可以在网上进行办理; 2、当夫妻户口不同省时,要先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开户籍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办理业务本人的身份证; 2、提交需要出具户籍证明的原因说明; 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交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4、身份证丢失或是户口本丢失的,还需要提供常住人口的登记表到公安机关加盖户籍专用章; 5、对于需要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但是身份证或者户口本遗失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户籍证明,就可以办理其相关业务了。 法律依据:《公安部最新户籍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