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一、经济适用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 1、提交申请。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并准备相关资料,资料包括: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图、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 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 4、审批: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 5、交费: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按规定交纳办证费; 6、发证: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二、经济适用房买卖时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需上市交易,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对已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政府批准,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政府不回购的住房,产权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所得后可上市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