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备案,商品房预售备案的程序是什么呢 |
释义 |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备案 1、商品房预售备案的概念。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是购房户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协议后,一个月内报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备案登记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等情况,备案登记是进行税费缴纳,办理房产证等前提条件,有些地方银行按揭也必须是备案后方可进行。 2、商品房预售备案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商品房预售合同订立后,应当按照规定向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备案。” 二、商品房预售备案的程序是什么应当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办理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主要需要以下材料: 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买受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包括: (1)买受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买受人为外省市自然人的,还需提交《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的复印件; (2)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3)向境外(含港、澳、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预售商品房的,还需提交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 (4)预售已被抵押的商品房,还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预售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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