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什么情况下会失效? |
释义 | 遗嘱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有效;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立的遗嘱无效;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难以证明无效;遗嘱人财产灭失导致遗嘱撤销;遗嘱人对非自己财产的处分无效。 法律分析 1、有效的遗赠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2、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同时,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后来有了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仍然无效;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 3、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固然无效,但实践中较难证明,尤其是立遗嘱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他人若想通过诉讼认定遗嘱无效,必须要有足够的、符合法律形式要求的证据证明。 4、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的,遗嘱被视为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 5、遗嘱人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处分也导致遗嘱无效。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另一方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另一方的遗产,导致处分该遗产的遗嘱或遗嘱中的部分内容无效。 每个地方的收费是不一样的,立遗嘱人在受胁迫和欺骗的行为下,所立的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中遗嘱人对于不属于自己财产的处分权力无效。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结语 了解遗嘱的有效性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遗赠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可能会失效,但对未处分财产的处分仍然有效。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而行为能力的变化不会影响遗嘱效力。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困难证明,需有符合法律形式要求的充足证据。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的遗嘱视为撤销或部分撤销。对他人财产的处分也会导致遗嘱无效。了解法律知识可保护自身权益。如需咨询更多问题,请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将为您匹配专业律师解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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