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一回事吗? |
释义 | 眼下,由于一些单位和求职者对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认知比较模糊,争议不时发生,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单位一旦和求职者确立了劳动关系,就应依法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有关专家形象地比喻说,就业协议类似于“出嫁协议”,而劳动合同类似于“夫妻协定”。前者发生在学生毕业之前,由学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出嫁协议”,以确定就业意向和相关权益,包括擅自解除约定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但是,“出嫁协议”只约束“婚前”,“婚后”的生活如何安排,还须由“夫妻协定”明确。一旦学生毕业离校后,学校将脱离三方关系,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应确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而就业协议则同时终止。“在就业协议中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就无需再签订劳动合同”是一种误解。在明确劳动关系之后,求职者应注意及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防止社会保险费等权益受到侵害;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跳槽”行为将不受用人单位约束。 一、延期毕业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正式劳动合同的签订和你有没有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没有关系,如果单位招聘要求必须有双证,那么要么根本就不与你签订合同,但与你签订正式合同了,那就和你有没有双证没有关系了,合同签订了就具备了法律效力,单位就必须给你购买基本的保险,不会因为你没有双证法律就不承认。其实你想复杂了,因为用人单位招聘条件是其自己提的,只要单位自己愿意,还可以招没有任何学历的人,一样要签订合同,法律不会因为没有学历的人签的合同就不承认。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1、在还保留学生身份之前,公司与之建立的都不是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关系,符合雇佣关系特征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 2、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还没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 3、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学校及在校应届毕业生之间签订的,对即将形成的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中双方基本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 4、就业协议形成的三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学校、学校应届毕业生。 5、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不同: (1)就业协议由三方当事人签订,而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方当事人签订; (2)在校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尚未毕业,还仍然是在校学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 (3)就业协议仅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即将形成劳动关系及形成劳动关系后,双方应当履行的基本权利义务进行的约定和确认,不具备劳动法要求劳动合同必须包括的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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