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透支信用卡怎么进行认定 |
释义 | 1、恶意透支包括六种情形: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2、“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也作了明确的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的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3、综上可以得知,构成“恶意透支”有两个实质性条件,一是必须经过发卡银行的两次催要,二是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二者同时具备。 虽然信用卡在购物时带来了一些便利,但是钱还是要及时的归还的,在购物刷卡时要量力而行,不要冲动的刷卡超出了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到时没有能力按时偿还给自己带来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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