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法律界定 |
释义 | 一、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法律界定 根据我国《刑法》确定的定义,恶意透支,是一种犯罪行为,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数额较大的,构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原本是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和额度范围内透支的,并应当按期偿还,而恶意透支的最关键的点在于主观目的,即非法占有。 二、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的认定规定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三、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对信用卡犯罪的量刑依据主要是诈骗的数额大小,根据上述划分标准,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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