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把车借给别人后出事故的,车主是否承担责任要依据车主是否具有过错,过错的情形有车主在出借车辆时明知车辆存在缺陷、将车辆出借给无驾驶资格的人的、知道驾驶人饮酒还出借等情形;如果有上述过错情形的,车主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无上述法定过错情节的,车主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209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