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如下: 1、绝对禁止适用类推,但是不禁止扩大解释,把刑法的明文规定作为定罪的唯一根据。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能通过类推或者类推解释以犯罪论处; 2、绝对禁止适用习惯法,把成文法作为刑法的唯一渊源。对于刑法上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允许通过适用习惯法定罪; 3、绝对禁止刑法溯及既往,把从旧原则作为解决刑法溯及力问题的唯一原则。对于行为的定罪量刑,只能以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为依据,行为后颁行的新法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4、绝对禁止法外刑和不定期刑,刑罚的名称、种类和幅度,都必须由法律加以确定,并且刑期必须是绝对确定的,既不允许存在绝对的不定期刑,也不允许规定相对的不定期刑。 我国的法律分类如下: 1、刑事方面:一类是实体法,即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的,犯了什么罪,将要受到怎样的处罚。另一类是程序法,即规定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步骤的法律; 2、民事方面:一类是实体法;另一类是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仲裁条例等; 3、经济方面:实体法主要有税法、产品质量法等。程序法与民事方面的程序法相同或基本相同; 4、行政方面:实体法有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程序法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和其他有关补充规定等。 综上所述,罪刑法定原则的核心是法律正式的规范化和法律权威的保障,体现了法治和人权的核心精神。同时,它也要求司法机关在对于犯罪行为的认定和量刑处罚时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变更或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