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身到底能不能收养小孩 |
释义 | 单身可以收养孩子。法律没有把单身作为能否收养孩子的条件,因此只要满足的法一定的法律条件,单身也是可以收养孩子的。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年龄要相差40岁以上。 一、收养残疾儿童的条件有哪些? 收养残疾儿童的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能独立开展民事活动、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有能力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如果有合法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可以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费用。除收养成年人外。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4、年满三十岁。但孤儿或残疾儿童的收养不受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如果没有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龄人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5、无子女。但孤儿或残疾儿童的收养不受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龄人旁系血亲的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或者虽然有孩子,但孩子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履行赡养义务的,也可以收养一个健康的孩子; 6、不违反社会公德、国家法律和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有正当收养目的。若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同居而收养异性子女,则不允许; 7、收养人有配偶的,必须经配偶同意;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8、收养人可收养多个孩子。 二、北京收养子女落户政策? 收养子女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及本市计划生育条例。 (1)收养人无子女(指收养人从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2)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3)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收养人只能办理一名养子女在京入户,如解除收养关系,须迁出被收养人的本市户口);(4)夫妻经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一方患绝对不孕(育)症,年龄均满30周岁,收养子女须确立收养关系5年以上;夫妻年龄均满35周岁以上,收养子女须确立收养关系2年以上;(5)无配偶无子女的男性、女性,年满45周岁以上,收养有生父母子女或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关系须确立2年以上,并共同居住生活2年以上;其中无配偶无子女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6)收养人须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固定合法的住所,身体健康,具有教育抚养子女能力;(7)1992年4月1日前,收养在本市捡拾的弃婴,并确立收养关系1年以上;(8)夫妇共同收养子女后离异,收养的子女判给一方抚养要求入户的,不受男性收养女性年龄相差40周岁的限制;(9)父母为合法夫妻均双亡,由在京的(外)祖父母抚养,且外省市无同等亲属,并确立监护关系或经公证的申请入户地居委会、村委会、(外)祖父母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监护证明;(10)父母及(外)祖父母均已死亡,由在京亲属抚养,且其外省市应无同等亲属,确立收养关系3年以上,并共同居住3年以上;(11)收养本市福利机构抚养的孤残儿童,收养人不受无子女或只收养一名子女的限制;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年龄不能超过18周岁; (12)确立收养关系以办理《收养证》或办理收养公证时间为准。 三、收养年龄相差多少岁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三十周岁。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这一规定的目的,旨在保护被收养人的人身权利,防止日后发生违反社会公德的事件;同时,对于单身男性收养养女的,除年龄的特殊规定外,还必须适用一般收养的各项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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