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去哪里? |
释义 | 独生子女证的办理流程及不符合领证条件的情况。办理流程包括女方领取申请表、单位初审、乡(镇)政府审核、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等步骤。不符合领证条件的情况包括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父母在国外期间、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单身收养孩子、孩子已死亡、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等。 法律分析 一、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二、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拓展延伸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申请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或相关部门咨询办理流程;其次,准备申请所需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然后,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接下来,等待相关部门审核和审批;最后,领取独生子女证。所需材料通常包括个人身份证明、父母结婚证明、户口簿等。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差异,建议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咨询具体要求。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请及时了解最新的相关信息。 结语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申请流程相对繁琐,需要经过多个步骤和部门的审核和审批。首先,申请人需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或相关部门咨询办理流程。其次,准备申请所需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然后,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接下来,等待相关部门审核和审批。最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领取独生子女证。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而有所差异,请及时了解最新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三条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有子女死亡的; (二)有子女按规定鉴定为残疾,医学上认为适宜再生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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