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年婚内债务 |
释义 | 结婚一年离婚,如果是夫妻共同的债务,那么需要共同承担,离婚时的共同财产需要先偿还共同债务。如果可以证明债务是由于其中一方以个人的名字借的,并且这些债务是超出了日常家庭生活的需要的,那么这部分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借债人承担。但是如果债权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的事业方面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共同偿还贷款是否承担义务? 夫妻不一定有共同承担归还贷款的责任,如果该债务所借款项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个人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丈夫贷的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借的贷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支出,那么就属于个人的,如果用于家庭支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若是贷款本身就是夫妻“共签”的,这种情况下及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夫妻一方的债务法律规定有:共同债务的清偿;约定财产制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平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认定这五个方面的规定。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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