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未交房被建筑商扣留和赔偿怎么办 |
释义 | 购买的商品房因开发商未交齐工程款而被建筑商扣留已经大部分房款的买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履行合同,或直接起诉建筑商要求其腾房并承担侵权责任。买受人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建筑商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无权扣留此商品房进行折价或拍卖。 一、购房者有权在什么情况下要求退房 购房者有权在以下四种情况下要求退房: 1、房屋套型相差太大,预售商品房时,会有购房者根据设计图纸提前预订房屋,但建成后,房屋与设计图纸甚至不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处理方式,买方可以选择协商或直接退房,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2、面积误差太大,购房时,将签订购房合同,其中将注明房屋面积,如果合同与产权登记中的房屋面积有很大差异,误差绝对值超过3%,买方可以直接提出退房; 3、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设计图纸已经规划好了,未经买受人同意,开发商修改并改变了设计方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买家可以直接选择退房; 4、商品房质量有问题,买房一定是为了有一个稳定安全的环境,交房后,如果购房者认为质量不合格,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重新核实,如果主体不合格,购房者有权退房。 根据相关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二、房屋查封后该如何处理 这种情况一般都是购买了房屋却没有进行买卖合同的备案,导致法院查询房产信息时无法了解到房屋已经出卖的情况,便将房产作为开发商的房产进行了查封。以上所述的情形,应当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第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法院查封房屋的。房屋买受人应当及时向查封法院申请执行异议、解除查封,申请执行异议应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以及房屋买卖合同、支付购房款的凭证等证明材料;第二,若是法院先查封了房屋,之后出卖人又将房屋卖给买受人的,买受人很可能无法通过执行异议申请解除查封,买受人要求办理过户登记的请求将无法得到法院支持,因此,此种情况下,买受人应在提起执行异议的同时向法院起诉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应注意及时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对开发商的财产进行保全,从而保证买受人的债权的实现。 三、不收房要交物业费吗 房子建好了,开发商交房了,可业主却因为各种原因未收房。这种情况下就产生了一个问题,物业费要不要交?这个问题并不是个别业主的问题,而是很多人都存有的疑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此情况是指按照正常程序建设单位尚未出售或尚未通知业主收房,或由于商品房出售人原因致使房屋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等情况下,因买受人并未购买或(非自身原因所致)未收房而并未享受物业服务,故在此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但这并不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利用这样的规定而故意拖延收房。一般情况下,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房的,以出卖人书面通知收房的日期为房屋交付日,此后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相关风险也转由买受人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是开发商的责任导致业主不能收房,业主此时不需要交物业费。如果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房,则是需要承担物业费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