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猥罪亵儿童罪的立案标准 |
释义 | 猥亵儿童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又或者是其他方法强制猥亵; 2、强制猥亵的对象是儿童。因为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较差,心智未成熟,因此不论儿童是否同意或者是否反抗,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制猥亵的行为就构成猥亵儿童罪,可以立案。 一、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3、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二、猥亵儿童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形如下: 1、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2、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3、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总而言之,猥亵儿童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猥亵儿童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一、什么是猥亵罪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或侮辱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猥亵妇女,是指对妇女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不包括性交行为。但是对男童的猥亵是可以包括奸淫行为的。 强制猥亵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 根据《刑法》第237第3款的规定,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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