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肇事逃逸医院没及时抢救,院方是否需要担责 |
释义 | 肇事逃逸医院没及时抢救的,院方是需要担责的。不论伤者是因为什么去医院就诊的,医院都有及时抢救伤者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这个义务导致伤者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伤害的,医院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除了医院,肇事逃逸的一方也需要对伤者承担赔偿责任,而且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罚。 一、哪些情况不能认定为肇事逃逸 以下情况不认定为肇事逃逸: 1、有证据证明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驾驶车辆离开现场不是肇事逃逸; 2、如果事故当事人为了及时抢救伤者,在标明车辆和位置后驾驶车辆进行救援或报告不是肇事逃逸; 3、当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往医院时,因筹集医疗费用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医院的,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经伤者家属同意后离开的不是肇事逃逸; 4、如果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要治疗而未能及时报案,但先将伤者送往医院的方法是肇事逃逸; 5、事故双方对事故性质和责任无争议,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后,撤离现场协商解决已达成协议。一方后悔并报案,另一方不是肇事逃逸; 6、经协商未达成协议或未经协商支付的赔偿费用明显不足,无人员伤亡; 7、留下相关证据后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开现场的,不视为肇事逃逸。 二、交通肇事后哪些情形下逃离现场不构成逃逸 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1、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撤离现场,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固定现场状况后离开现场并及时报案的。3、将伤者送医院后,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后离开的。 三、什么情况不属于肇事逃逸 不属于肇事逃逸的情形如下: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协商解决,达成协议,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离开现场并及时报案;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往医院后,因筹集伤者医疗费用需确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者伤者家属同意,留下真实信息并在约定时间内返回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治疗等原因离开现场,未及时报案的;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离开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者不能发现事故;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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