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国当前的法律规定,被拘留、逮捕、羁押的人员在接受律师代理时必须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作为辩护人,不得选择外国律师。这是因为外国律师对中国法律环境、法律程序等不熟悉,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的审理,因此中国法律规定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只能选择国内律师为自己辩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律师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不得聘请外国律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十九条: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为其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外国律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律师业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规则》 第五十条:律师在诉讼代理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社会公正。律师不得为聘请他的当事人提供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的法律服务,不得接受外国律师的委托代理中国境内的法律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