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驱逐出境不是主刑,是附加刑。法律明确规定了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被人民法院判决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和被公安部处以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由公安机关看守所武警和外事民警共同押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