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哪些细节易发生纠纷 |
释义 | 法律分析:购房合同中的纠纷包括: 1、出卖人是无权处分人的纠纷; 2、交付的房屋质量不合格的纠纷; 3、买受人不按约定交付房款的纠纷; 4、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纠纷。 一、开发商退房要多久才能放款 对于开发商退房款要多久,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可由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 如果开发商有不能按时交付房屋或交付的房屋质量不合格等情形的,买方可以请求解除购房合同,要求退还房款并赔偿损失。具体的赔偿时间由当事人协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哪些情形下可以退房 以下情形可以退房: 1、房屋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 2、交付后,经核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3、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且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居住; 4、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擅自抵押给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三、大雨致货物损毁风险应该由谁承担 大雨致货物损毁交付前风险应该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应该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的交付使用一般视为转移占有,出卖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人在约定时间内进行验收交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毁损灭失的风险自通知之日由买受人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百二十六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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