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认缴出资的,必须按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期限届满前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不一定是以货币的形式出资,也可以以非货币的形式出资,但要依法办理完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