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后,全责方不赔钱是消不了案的,如果已经报过保险的,没有维修发票他的保险就结不了案,再说有事故单的车子是过不了年检的。也可以和自己的保险公司协商,通过代位追偿的方式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先给配付款,保险公司有这个义务的,如果被拒绝是可以投诉的,被投诉将受到处罚。如果上述方法还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那么可以起诉全责方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带着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前往责任方投保的保险公司所在的工商局,需要这家保险公司的信息以及责任方的信息,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这时法院将会介入。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