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将原地址更改现在的。 4、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注:此为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二、营业执照地址变更办理的必须性 1、依据现行工商登记法规,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法定注册地址,并以执照上登记的为准; 2、法定注册地址可以含有办公址或生产经营地址,但两者不能分离,如果场地不够,确要分离的,那非注册的地址要办理分机构(分公司或分店); 3、如果办公地点不在法定注册地址上,这是违法的,当地工商部门可以按无照经营查处(因为在办公场地要挂营业执照,执照上的地址对不上,就是异地经营,这种行为就是无照经营) 每一个经营者都应该知道,营业地址和营业执照地址应该是一致的,否则既违法又会受处罚,工商部门对于办理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什么材料都有统一的规定,按照规定准备需要的材料即可,在办理营业执照地址变更时,可以委托代表或者代理人代为办理营业执照地址变更,签署一份委托办理责任书之类的文件就可以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