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广州市户口摇号条件有: 1、户籍在本市; 2、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和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3、非本市注册的中小客车,或者本市中小客车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注册“注销”或者“被盗和被抢”状态; 4、本市没有中小客车有效指标; 5、不具备申请更新指标的资格; 6、2年内没有通过摇号获得的逾期增量指标:本市户籍人员;驻穗部队现役军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2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籍人员;在穗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2年以上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个人申请中住所在广州市的情形包括: 1、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满24个月非广州市户籍居民; 2、持本市有效人才绿卡的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明,近两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 3、并有近两年有效的临时住宿登记信息的港澳台居民、华侨等。 综上所述,在本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或近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满24个月,且上一个月有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记录。 【法律依据】: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六条 中小客车指标的配置额度、方式以及申领使用要求等需要调整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商务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以及我市中小客车保有量状况、道路交通和环境承载能力、节能车和新能源车的应用情况等提出调整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七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指标配置,受理指标申请,归集与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组织指标配置,公布指标配置结果,出具指标证明文件,回收周转指标并监督待交易二手中小客车静态停放等工作。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登记,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指标管理机构。 行业协会负责协助指标管理机构汇集二手车企业的周转指标申请,配合指标管理机构在二手车市场设置业务终端发放周转指标证明文件与回收周转指标,组织待交易二手中小客车的停放、出入等行业自律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