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零申报企业违法吗 |
释义 | 零申报是指是指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期未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向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手续,并注明当期无应税事项,零申报一般是存在于注册之后还未开展经营的公司,或者正在筹备清算注销的公司,也有少数特殊企业因初期准备周期较长(甚至有长达两三年的),在准备期只是购买机器、原材料而没有发生应税收入,这种企业也是需要零申报的。 一、零申报 1.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一司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流一函〔1997〕2号)最早对增值税零申报进行了定义,即零申报,是指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既无销项税额也无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为零。 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的规定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免于零申报。 说明:零申报是指企业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此情况一般存在于未开展经营或者当期有收入未按规定如实申报。 何谓长期?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认定半年以上为长期,当然具体时限还是以各省、市税务机关认定的时间为准。 二、零申报注意事项 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其存在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等行为,要求其补缴当期税款与滞纳金,并可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稽查; 纳税人为走逃户的,按规定纳入重大失信名单并对外公告,同时利用系统核查受票方,核查其是否存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恶意串通等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查处,同时将走逃户纳税人直接评定为D级纳税人,承担D级纳税人后果; 对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发票降版降量。同时可以按规定要求纳税人定期前往税务机关对发票的使用进行核查; 税务机关通过核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采用成本费用公式核定纳税人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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