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李保管店致行李损坏,行李所有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吗?
释义
    我们经常在火车站旁边看到很多保管行李的小店。假如我们将行李交给行李店并支付了保管费,对方就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可是有的小店并不负责,经常发生丢行李或者行李损坏的情况,并且很多时候都是由于行李店保管时不注意或者将行李放置在阳光下或者雨中才导致损坏的,此时我们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要求行李店赔偿损失。
    对此,《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第八百九十三条规定:"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且未采取补救措施外,寄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我们可以得知,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否则造成损失后应当赔偿。如果双方约定保管场所的,除非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不得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否则行李所有人可以请求保管行李一方赔偿损失。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8 15: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