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您该选择黑社会要债还是法院要债? |
释义 | 当您有债权需要去追回,您会怎么选择呢?选择起诉到法院拿上判决,还是直接委托给社会上的要账人员? 这是摆在每个准备要债的人面前的一个现实的问题。该如何做出选择呢?现在我来为各位进行分析,看什么选择才是正确的。 我的建议是,应该起诉到法院,拿上胜诉判决书,再申请法院执行。这是正确的选择。但是很多人会说,因为你是律师你自然会做出这样的建议,这难免是站在你自己的立场来考虑问题。您可以这么认为,但我想先说出我的理由,正确与否由您来判断。 第一,判决书能确认您的债权。 之所以,债权人敢找黑社会去要账(暂时这么称呼),是认为自己占理,他欠我的钱不给,我要债合情合理,即使手段有些过分,也是可以理解的,警察也不会把我怎么样。 是的,我相信是这样。但是对第三人来说,您的债权到底是否存在是存在质疑的。或许您能拿出借条,但是对方可以争辩说已经还清了只不过没有抽条子;对方也可以说,这借条是假的,是你伪造故意陷害的;对方还可以说,这条子是当时你雇着黑社会的人逼着我打的,等等各种理由。这些理由要第三人(包括警察)来判断很难分清,而且因为你已经找了黑社会,所以从实际情况看反而对方的狡辩更加具有可信度。 所以,一旦事情闹大,警察要分清缘由,那么你的理由警察很难认可。那么在警察看来,你在没有正当理由情况下,滋事在先,显然处于劣势地位。 所以,在没有法院判决之前,所有的债权都是待定有争议的;法院的判决意味着,法院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已经公平听取了双方的观点,已经对争议内容进行了验证,最后的判决就是对争议进行审查验证的最终确认。 所以,当您能拿上法院的判决书,那么这个判决书就是您债权的确认和保证,任何人对此没有理由提出任何不同意见。有了这个判决书,哪怕您再采取聘请黑社会要账的方式,也极大地确保了您的安全性。更重要的一点是,这个判决是终身有效的,有的债务人可能暂时没有能力还债,但不代表以后没有还债的能力,有了判决书,您可以放心等到他有能力的时候再和他要,而且还有两倍银行基准利率的利息累积。 第二,采用黑社会的方式要债,容易将您的债权染黑 黑社会要债行业,可谓是鱼龙混杂。有的要的是确实存在的合法的债;而大量的则是非法的债,比如赌债、比如高利贷、比如分赃不均、比如吸毒欠债等等。正是因为这些非法债务无法通过法院判决来确认,因此就都选择了这种黑社会的方式来要债。 假如您的债时合法的债,就是对方借钱不还,而您采取了这样的方式,那么在他人看来是否会对您的债的合法性产生质疑呢?如果您采取了这样的方式,亲戚朋友都知道了,那么您的债在他们眼里是不是就会产生很大的质疑呢?是不是就难以获得他们的支持,进而丧失自己的舆论优势,而减弱对方的舆论压力呢?是不是甚至还让对方在舆论上占据优势,反而让您有口难辨成为被谴责的对象呢? 这一切都是您的债被抹黑的结果。甚至起诉到法院,法官在知道这样的要债行为后,对加大对您的债的审查力度。甚至即使知道您有理也不敢判决您胜诉。因为,如果舆论的压力过大,法院也不敢、不愿逆势而为,他们不一定会叛你败诉,但至少可以找个理由驳回你的起诉。 第三、采用黑社会要债的方式容易改变事件性质,使您从正义的一方变为非正义的一方。 欠债未还,这种纠纷自古就有,人们认为这是经济纠纷,对欠债的人虽然谴责,但还都可以容忍。但是,如果采用黑社会要账的方式,这对欠债的人来说,相当于一个人身上的攻击。虽然有的要账的人很克制,但难免会触犯了社会上的其他公平正义的规范。对有些人来说,可能惧怕这种攻击,会很快还了款;但对有的人来说,尤其是那些确实没有能力还款的人来说,这种方式会激起他们的愤怒,在他们内心里认为你已经对他进行了人身上的伤害,而这种伤害远远大于经济纠纷。甚至久而久之,其他人也会有这样的认识。 比如,你找的黑社会的人员住进了欠债人的家里,而他家里有老人因此担惊受怕被气病甚至死亡;或者把小孩子吓着精神受了刺激,那么这个时候,谁是正义谁又是不正义的呢? 所以,这容易让你反而因此成为不正义的一方。而一旦成为不正义的一方,那么这如何弥补呢?折算成钱的话需要多少钱呢?那旧债未了又添新债,这种引火烧身的事,是不是不可取呢? 第四,采用黑社会要债的方式容易耽误诉讼时效丧失胜诉的机会 如果您一开始就没有计划通过法院来要债,那么极易造成您的债超过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法院将不予保护,也就是说您就丧失了通过法院来要债的途径。 另外,有些债手续可能比较完善,但也有些债手续不一定很完善,如果您通过黑社会来要债,而不是抓紧机会第一时间来完善这些手续,那么很可能丧失完善手续获得证据的机会,进而丧失拿到胜诉判决的机会。 第五,获得法院判决,通过法院执行庭来实现债权是最有力的方式 无论如何,有了法院判决后,靠国家强制力通过执行庭执行,这是一个最有力的实现债权的方式。但不知为什么很多人却对此心有余悸。总认为很麻烦,或者认为交到法院甚至羊入虎口。这样的认识是错误的。如果您手续完善,那么获得法院的判决是件很容易的事,如果手续不完善,通过弥补也是很可能拿到判决的,即使拿不到判决,那也是因为法律规定,而不是法院故意刁难。 当然,现在也存在执行难的问题,但现在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通过执行庭可以查银行账户、查汽车、查房产,可以上黑名单——这将直接导致被执行人无法乘坐飞机、高铁、动车、贷款、出入境等等,以后的限制还会越来越多。这些措施,将对被执行人造成很大的压力。 此外,如果法院执行不会来的债权,通过黑社会来要也将很困难。很多债权并不至于那么难要,那么您为什么不先通过合法手段来要呢?而是要选择有以上诸多风险,且费用很高的方式呢? 第六,我并不完全否认黑社会要债在某种情况下具有优势 是的,在某种情况下,黑社会要债的方式具有其他方式不具备的优势。但我有个建议可以让这种方式更加完善。那就是您应该先就该债权取得法院的生效判决。有了法院的生效判决,那么您的债就被确认下来,再无任何争议,对方也没有任何可以狡辩的地方,也没有反咬一口的机会。公安看到判决后甚至也会认同你的方式,不至于轻易地就视作违法行为加以制止。有了法院的判决,您找黑社会要债,相当于替天行道,能获得舆论的支持,不会被抹黑,不会被与非法债务混淆。一句话,加大了您要债的合法性。 这样,就能既利用了黑社会要债的优势,又能弥补黑社会要债的劣势,何乐而不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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