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拥有一套房产,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否算作第二套? |
释义 | 婚前房屋属个人财产,婚后属共同财产;认定是否为二套房需满足认房认贷条件,以家庭为单位界定,不能有备案和贷款记录;新政策要求异地人士购房提供拟购房地的纳税或社保证明;第二套房认定以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住房数量为依据;需提供房屋登记查询结果或诚信保证;对符合条件的非本地居民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某些地区可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法律分析 算第二套房,婚前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属于共同财产。 认定是否二套房买入,是认房认贷,以及以家庭为单位界定划分,家庭是指,你本人,你配偶,你家未成年子女,三方名下不能有住房备案,三方不能有贷款买房记录在银行,你之前有住房备案在你名下,婚后(领取)不管是以你名义,还是以你配偶名义,亦或是你俩名义再买住房,都是算二套。 相关知识: 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则属于共同财产。对于认定是否为第二套房,需要进行认房认贷,并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界定和划分。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三方名下不能有住房备案,也不能有贷款买房记录在银行。如果你之前已经有住房备案在你名下,婚后不论是以你名义、配偶名义还是你俩名义再买住房,都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根据最新的二套房标准,认房又认贷,异地购房贷款还需提供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感谢您的咨询,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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