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更名回迁房算二手房吗? |
释义 | 二手房是已备案并重新上市交易的房产,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三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二手公房、解困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要求公正、公平、公开评估基于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当地市场价格。 法律分析 不算。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它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三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拓展延伸 开发商更名后的回迁房是否仍享有二手房的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更名后的回迁房仍然享有二手房的权益。无论开发商是否更名,回迁房的性质并未改变,仍然属于已经交付并转让给购房人的房屋。因此,购房人在购买开发商更名后的回迁房时,仍然享有与二手房相关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转移、房屋登记、交易纠纷等方面的权益保障。购房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按照当地的法律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自身权益的得到保障。建议购房人在购买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意见。 结语 购房人在购买开发商更名后的回迁房时,仍然享有与二手房相关的权益,包括产权转移、房屋登记、交易纠纷等方面的权益保障。购房人应按照当地法律规定办理手续,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建议购房人在购买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九条 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六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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