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于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