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申请被撤销,申请人需亲自到场吗? |
释义 | 撤销劳动仲裁申请可书面办理,不必本人到场。劳动关系终止后仍可申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合同解除等情况均可申请仲裁。 法律分析 一、撤销劳动仲裁申请要本人亲自到吗 1、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不一定要本人亲自到场,申请人直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填写书面劳动仲裁撤销申请即可,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二、劳动关系终止还能否申请仲裁 1、劳动关系终止后对相关责任义务等有争议的是可以申请仲裁的。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申请被撤销后,申请人是否需要亲自到场参与调解? 劳动仲裁申请被撤销后,申请人通常需要亲自到场参与调解。尽管申请被撤销,但这并不意味着申请人可以完全置身事外。根据劳动法规定,申请人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需要积极参与调解。申请人的亲自到场可以确保其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能直接表达自己的诉求和观点。此外,申请人的参与也有助于促进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协商,增加解决劳动纠纷的可能性。因此,申请人在劳动仲裁申请被撤销后,应当尽量亲自到场参与调解,以维护自身权益并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 结语 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不一定要本人亲自到场,可以直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填写书面撤销申请。劳动关系终止后仍可申请仲裁,涉及劳动纠纷的各项责任义务。申请人的亲自参与对于保障权益、表达诉求以及促进双方沟通协商都至关重要。尽管申请被撤销,但申请人应积极参与调解,以维护权益并谋求公正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法生效时间】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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