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违反劳动法规定,签了两份劳动合同? |
释义 | 劳动合同约定禁止兼职,违约责任由劳动者和兼职单位共同承担。非全日制工作者可与两个单位签订合同,全日制工作者只能与一个单位签订。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两倍工资,并补订合同;劳动者未与单位签订合同,单位应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同一劳动者不能与多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可根据规定处理兼职情况,包括辞退员工。 法律分析 (一)签两份劳动合同违法么 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规定,本单位的劳动者不得到其他单位兼职,那么劳动者就不能做兼职,否则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对其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该劳动者以及兼职的单位共同赔偿。 但是劳动法同时也规定了,如果兼职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造成了实际的损失的,劳动者和兼职的单位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二)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 1、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和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全日制用工只能和一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相关法规_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如何要求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毕竟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同一个劳动者是不能同时与两家及其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两份以上的劳动合同。而此时对于单位来讲,如果发现自己的员工有在外兼职的情况,其实如果单位内部在这方面有相关规定的话,则可以按照内部的规定进行处理,就包括辞退该员工。 结语 根据相关法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同一个劳动者不得与两个及以上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从事兼职工作,劳动合同的签订单位有权追究其责任,并要求劳动者及兼职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然而,法律也规定了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则只能与一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有权要求补偿,并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内部规定对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处理,包括解雇员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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