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保险合同解除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不得要求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签署解除协议。同时,《合同法》规定,在违约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来解决争议,而不必签署解约协议。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合同解除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不得要求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签署解除协议。” 2.《合同法》第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损害了他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因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解除时,并不需要签署解约协议。在解除争议方面,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