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一审和二审的区别 |
释义 | 刑事一审和二审的区别有:1、刑事一审提起主体为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检察院。刑事二审提起主体为当事人和检察院;2、刑事一审后可以上诉,刑事二审为终审,不能再上诉等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三款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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