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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行政复议的有哪些
释义
    行政复议的申请范围包括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许可证、执照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对自然资源的使用权或所有权决定不服,以及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义务、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情形。
    法律分析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情形有: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许可证、执照、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对自然资源的使用权或所有权决定不服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义务,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情形。
    拓展延伸
    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及申请条件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审查、变更或撤销该行政行为的一种法律救济途径。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各类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需满足一定条件,如申请期限、申请方式、申请材料等。具体条件根据不同法律法规而异,一般要求申请人具备相关利害关系并符合法定资格。行政复议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有助于维护行政机关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结语
    行政复议是一种法律救济途径,适用于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情形。申请行政复议需满足一定条件,如申请期限、申请方式、申请材料等。行政复议有助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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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2 19: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