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进行二手房交易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也对车位出售的,由于车位和房屋的所有权是独立的,应该签订两份独立的买卖合同,而不是写在同一份合同中。 一、可以委托他人代签房屋买卖合同吗 可以,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合同代签,一般是指因为房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不能亲自到场而委托另一人代为签订合同。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61条和第165条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代为签订的,对于房屋所有权人无法到场签订合同的,代签人需要提供房屋产权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也可以经公证,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没有产权的车位开发商有权售卖吗 除开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所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不得处置之外,开发商可以将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给业主。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不一定具备房屋登记发证的条件,因此建议购买者一定要与开发商签订转让协议,并在协议条款中明确自己对车位、车库拥有的权利种类、范围、时限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小区车位买卖合法吗 小区车位买卖是否合法主要看车位的性质,如果车位属于产权车位则可买卖产权,如果是非产权车位的买卖,实际是一种租赁行为,是租赁车位,在租期届满时使用权也就灭失,租期结束后可以继续申请租用。公摊车位是不能出售的,买方也无法拿到产权证,是归所有业主共同享有。人防车位,开发商可将它的借给相关的人使用,但是并不能转让所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