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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是工地安全员,公司没签合同,出事故,承担责任吗
释义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事故时,劳动者可以按照一定流程索赔:救治伤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求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包括工作时间和场所内的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的事故伤害、履行工作职责时的暴力伤害、职业病等。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如材料不完整,需补正后受理。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事故按以下流程索赔:安排救治伤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要求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事故时,可以按以下流程进行索赔。首先,要安排救治伤者。然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接下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最后,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要求工伤保险待遇。以上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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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2: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