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的规定,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可以直接报销医疗费用。 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参保人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具体时间以当地规定为准。 2. 参保人员需要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3. 参保人员需要在医保目录范围内就医,否则医疗费用将无法报销。 4. 参保人员需要在异地就医前,提前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否则医疗费用也将无法报销。 总之,省内异地就医可以直接报销,但需要按照当地的规定办理报销手续,提供相关材料,并在医保目录范围内就医。同时,需要注意办理转诊手续,以免影响医疗费用的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