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灭失车辆如何注销 |
释义 | 灭失车辆注销流程如下: 1、报警:在发现车辆灭失后,需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向公安机关申请发放《机动车丢失证明》。 2、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业主需携带《机动车丢失证明》、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车辆注销手续。 3、缴纳相关费用:在注销车辆时,业主需要缴纳相关的费用,例如车辆注销费、车船税等。 4、领取注销证明:注销车辆手续办理完成后,业主可以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车辆已被注销。 车辆注销需要的资料如下: 1、车辆注册证书:需要提供车辆注册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需要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3、车主身份证明:需要提供车主的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 4、车辆号牌:需要提供车辆号牌原件或者复印件。 5、车辆保险证明:需要提供车辆保险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 综上所述,车辆注销后,应当妥善保管好车辆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便在需要时进行查验或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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