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噪音60分以上算扰民。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1.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的规定。2.小区楼下的商家使用喇叭广播是属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行为,是规定禁止的。3.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