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构成: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是指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