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为什么没有他项权证了? |
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没有强制规定必须颁发他项权证。他项权证作为一种证明所有权的方式,可以有效地防止产权纠纷。但是在现实中,由于颁发和管理的成本较高,许多地区并没有强制实行颁发他项权证的政策。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权利凭证是证明权利的物品或文件。权利凭证的种类和内容由国务院规定。证明不同权利应当采用不同的权利凭证。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法确定不动产权利状况,并颁发不动产权证。 3.《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的权利凭证是不动产权证。 4.《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证明其权利。用电子文本证明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和条件。 5.《物权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所有权人可以请求查封、扣押、冻结其不动产。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应当有明确的产权。没有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证明所有权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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