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分支机构有法人资格吗 |
释义 | 企业分支机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一、分公司债务可否起诉总公司? 分公司债务可以起诉总公司。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承担。债务人起诉总公司的,可以将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法院判决分公司履行债务,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法》相关的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分公司虽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是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但诉讼主体资格并不等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资格,分公司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但民事责任应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承担。 首先根据分公司与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如果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之内的话,那么当事人可以起诉分公司和总公司。如果是分公司擅自签署的相关合同,当事人可以状告分公司的当事人,并且总公司也会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责任追究。 三、施工合同可否由分公司签 施工合同是可以委托分公司签订的。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总公司非依法设立分公司,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还是应当以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我们认为,分公司能否对外直接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到民事诉讼活动中,实质要以其是否领取了营业执照为要件,因为一旦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其对外便公示了分公司作为一个组织机构可以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因此其当然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上的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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