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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民事诉讼监督中检察机关是否有司法取证权
释义
    1、可以进行司法取证的。民事诉讼法赋予了司法机关一系列司法职权,其中包括司法取证权。司法取证权是指司法机关根据当事人请求或办案需要依据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力。司法职权取证具有以下一些主要特征,第一,它是国家司法权力,具有国家强制力保证,依据严格的司法程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第二,它是诉讼中行使的权力,具有诉讼必要性限制,即调查收集的证据必须是与本案审理有直接关系的证据;第三,它是对当事人因客观上举证不能的补救,它的行使要以当事人客观上举证不能并提出申请为前提;第四,它是司法机关的专属权,行使该权力的必须是国家法律授权的司法机关,而不能是其他机关,包括不属授权范围的司法机关。2、检察机关拥有司法取证权的理由在于:首先,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司法取证权具备法律许可性,即具有民诉法总则所规定的对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权;第二,检察机关的司法取证行为具备诉讼性,是以提出抗诉形式履行法律监督的需要;第三,检察机关的取证职权是对当事人因客观上举证不能和原审证据证明力差的补救,即检察机关调查收集证据是因申诉人请求,并认为确属当事人客观举证不能时才行使该权力,它和人民法院行使司法职权取证的前提条件是一样的。此外,在原审法官履行职责不够,导致原审证据证明力差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也有必要行使司法取证权。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否有上诉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1、在民事诉讼中,第三人是否有上诉权首先应判断第三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对本诉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若认为原、被告的权利主张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将其一并作为被告,提起独立的诉讼。3、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只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
    民事诉讼是否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民事诉讼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有三种方式:1、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2、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发现地方人民法院或者下级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3、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是否是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
    民事诉讼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有三种方式:1、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2、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发现地方人民法院或者下级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3、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在民事诉讼中如何审查证据
    1、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①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②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③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④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⑤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2、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的综合分析作出判断。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在民事诉讼中如何审查证据
    1、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①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②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③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④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⑤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2、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的综合分析作出判断。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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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2: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