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医疗费=实报实销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3、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4、交通费=实报实销 5、辅助器具费=必要费用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8个月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